1.質量要求
1.1展項展品質量目標為一次性通過驗收合格。展品深化設計須經招標人(或招標人邀請的專家組)審查通過后,方可組織實施。
1.2中標人須無條件接受質量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招標人(或招標人邀請的專家組)的質量檢查和管理,共同把好質量關。
1.3 中標人制造及施工完成的展品必須達到或高于中標人在投標文件中所作出的展示效果的描述或承諾。
1.4隱蔽工程經招標人(或招標人邀請的專家組)檢驗合格后方可進入下道工序施工。
1.5本附件未涉及的技術條件及要求均按相關國家標準執(zhí)行。
2.展項展品制造要求
2.1與經招標人審定通過的深化設計成果圖紙一致性的原則
2.1.1中標人應根據深化設計成果編制展項展品制造工藝方案。對于制作較為復雜或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展項展品應編制專項制造工藝方案。
2. 1.2中標人應嚴格遵循制造工藝方案并按照深化設計圖紙中所規(guī)定尺寸、技術條件、工藝要求及相關標準進行展品的制造、裝配和調試。
2.2 設計變更原則
2.2.1中標人不得擅自修改設計圖紙, 確需變更的,要按變更程序進行,應由招標人(或招標人邀請的專家組)、中標人共同協商同意后實施。
2.2.2修改后的展項展品設計應布局合理、節(jié)能、優(yōu)化制造成本、工藝先進、更具良好的性能。同時不對其他展項展品造成影響。
2.2.3設計修改不得違反有關標準以及安全、環(huán)保等方面的政府法令與條例,不得背離招標人的質量要求和降低展品的質量。
2.2.4當設計做出重大修改或修改部位較多,同時對展品質量有較大影響時,應再次進行設計的評審和驗證。
2.2.5 修改設計同時應修改所有相關設計圖紙,以保證設計文件的正確統一。在工程竣工后應將所有的修改部分完善到竣工總圖中并備案存檔。
2.2.6中標人對設計圖紙的審核修改意見,應盡量在展項展品制造之前提出。
3.展項展品制造控制與管理
中標人在展項展品制造過程中要按招標人(或招標人邀請的專家組)的要求進行,并接受設計單位的效果指導。
3.1監(jiān)造控制
3.1.1 中標人應該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有明確的質量方針、切實可行的程序文件和質量保證手冊,確保質量體系有效期的運行,并具備完整的質量體系運行記錄。
3.1.2招標人(或招標人邀請的專家組)要審查制造企業(yè)質量管理體系文件、質量體系運行情況,檢查針對展項展品所制定的質量檢驗計劃、檢查質量管理體系中的組織機構,以保證展項展品質量處于受控狀態(tài)。
3.1.3中標人應向招標人(或招標人邀請的專家組)申報其所選設備及零部件供應商的資質資料(包括等級、能力、經歷、信譽、技術力量、操作人員人數及技術級別、操作的機具、管理)。
3.1.4中標人應編制展項展品制造工藝方案,統籌制造全過程。對于技術復雜或采用新材料、新工藝的展項展品應編制專項制造工藝方案。
(1) 在制造準備階段,中標人需編制出合理的制造進度計劃(根據時間節(jié)點倒排),并在制造過程中嚴格執(zhí)行;
(2) 對制造、調試周期相對較長和與布展施工需要同步進行的展品展項,中標人應提前安排進行制造,以確??偣て诘膶崿F。
3.1.5技術狀態(tài)審查
(1) 招標人(或招標人邀請的專家組)要審核中標人的加工工藝文件,確定質量監(jiān)理控制點,并根據質量監(jiān)理控制點的重要程度和特點將其分成文件見證點、現場見證點、停止見證點;
(2) 招標人(或招標人邀請的專家組)對大宗原材料要審查出廠合格證、原材料的質量保證書和理化實驗報告等。如原材料數量、金額較大,應對生產廠進行實地考察;
(3) 對展項展品關鍵零部件加工所用的原材料,中標人除提供必要的原始質保資料外,招標人(或招標人邀請的專家組)還要對材料進行復驗;
(4) 招標人(或招標人邀請的專家組)對外購件要審查出廠合格證,有性能要求的要附有質保書或實驗報告。對需具備設備許可證的設備,要有許可證的編號;
3.1.6展項展品制造實施過程控制
(1)凡列為質量監(jiān)理控制點(包括文件見證點、現場見證點、停止見證點)的監(jiān)理對象,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如達不到質量要求,招標人(或招標人邀請的專家組)有權責令返工。(2)質量事故的處理。
展項展品在制造過程中發(fā)生質量問題,招標人(或招標人邀請的專家組)可要求暫停制造,責令中標人分析事故原因,根據事故不同情況、不同性質、不同程度提出相應的處理辦法。為了保證展項展品的制造質量,中標人應嚴格按圖紙、檢驗標準進行制造,如出現下述情況之一,招標人發(fā)出停工令,停工損失由中標人承擔。
A、 展品的總裝和核心展品重要設備的部裝未經檢查驗收;
B、 未經招標人(或招標人邀請的專家組)審查同意,擅自進行工藝文件變更或圖紙修改;
C、 材料、構件質量不合格或無質量證明擅自使用;
D、制造操作嚴重違反規(guī)定,經招標人(或招標人邀請的專家組)指出無明顯改進;
E、已發(fā)生質量事故,未經分析處理,繼續(xù)制造;
F、設備及零部件供應商資質不明,操作人員無證上崗;
G、工程質量出現明顯異常,原因不清,又無可靠改進措施,質量無法保證。
中標人接到工程停工令后,應按質量事故處理程序進行整改,然后提出復工申請,經招標人(或招標人邀請的專家組)檢查認可后,由招標人簽發(fā)復工令。
3.2制造中期檢查:
展項展品中期檢查由招標人(或招標人邀請的專家組)進行。將對中標人的所有制造進行檢查,包括但不限于:
A、展項展品制造進度; B、展項展品制造質量;
C、 機械制作;
D、 外購及自行加工的設備、材料、配件;
E、 展項展品外觀; F、展項展品顏色;
G、 展項展品所有零部件的連接和焊接;
H、 多媒體軟件的編寫;
I、 多媒體節(jié)目的制造(如有);
J、 電氣控制軟件的編寫(如有);
K、 展項展品有關的隱蔽項目;
L、 下一步制造計劃及質量控制措施。
制造中期檢查不合格時,中標人應按招標人(或招標人邀請的專家組)提出的意見進行整改和完善,整改完成后向招標人申請再次進行制造中期檢查。
3.3出廠檢驗控制
展項展品制造完成后,在包裝運輸前要進行出廠檢驗。出廠檢驗由招標人和中標人聯合進行。出廠檢驗前,所有的展項展品均應在制造工廠調試運行,并具有詳細的調試運行記錄。出廠檢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A、展項展品實物是否與深化設計一致;
B、展項展品外觀; C、展項展品尺寸; D、展項展品材料;
E、展項展品功能實現及效果; F、展項展品所有管線的連接;
G、展項展品所有零部件的連接和焊接;
H、展項展品預留接口;
I、展項展品調試運行記錄;
J、展項展品使用手冊; K、展項展品維護手冊;
L、視頻、音頻文件(如有);
M、展項展品所使用的軟件(如有)。 N、工廠安裝調試及試運行狀況報告。
出廠檢驗不合格時,中標人應按招標人(或招標人邀請的專家組)提出的意見進行整改和完善;整改完成后再次申請進行出廠檢驗。出廠檢驗合格后,中標人須提供所有展項展品的書面文件以及電子版本,同時提供所有涉及到的軟件程序的安裝包。
